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意见
各市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号)中关于“进一步搞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物质载体。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是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为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水利工程奠定基础,有利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我省自1989年开展国有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共有851项工程完成确权划界任务,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但目前仍有部分工程未完成确权划界工作,给依法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做好确权划界工作。
二、依法依规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各类水利工程应依法开展并完成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对工程用地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确权划界工作要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积极协商,合理解决”的原则,避免矛盾激化。确权划界范围应严格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既要满足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需要,又不损害农村集体利益。土地确权登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不同时期有关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查清,分类处理。
今后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工程,必须在工程可研、设计中明确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在工程建设前征地等外部条件应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后尽快完成征用土地的确权工作。
三、加强领导,积极沟通,确保确权划界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确权划界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既要组织做好水利部门所管工程的确权划界,又要组织指导辖区内其他行业管理以及集体所有、民营等水利工程做好确权划界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业主)要认真查找原有历史资料,系统研究工程设计及现状图纸、资料,形成确权划界方案,并积极与国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