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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国资委将不定期组织对企业捐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程序决策、未及时报备等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下发后,原《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通知》(鲁国资产权〔2007〕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管企业对外捐赠备案表

  2.省管企业捐赠支出半年情况表

  3.省管企业捐赠支出半年情况表编制说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省管企业对外捐赠备案表

  企业集团名称:                         单位: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上月末的经营状况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捐赠资产价值

货币资产

 

集团本年度累计已捐赠数额

货币资产

 

实物资产

 

实物资产

 

受赠方

 

捐赠事由

 

省管企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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