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免费提供非商业性公众个人财产损失气象保险证明的公告

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免费提供非商业性公众个人财产损失气象保险证明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免费提供非商业性公众个人财产损失气象保险证明的通知》(粤气函[2012]109号)要求,为更好地造福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免费的气象服务,我局决定“免费提供气象保险证明,一律免除非商业性的公众个人财产损失气象保险证明的费用”。

  受理地点: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