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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锦江、衡山、东湖(集团)公司,各有关旅游饭店:

  现将《2012年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上海市旅游饭店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上海市旅游饭店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饭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创新工作举措,狠抓落实,使本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
  2012年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关键年。根据市政府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市旅游局对2012年旅游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是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旅游饭店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旅游饭店为目标,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实现旅游饭店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能效水平达标对标活动,加大旅游饭店能源管理能力建设力度,夯实节能管理基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培育节能典型标杆企业。三是强化旅游饭店建筑能源审计,建立部门、市区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大节能设备改造的推动力度,切实提高用能效率。四是继续深化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与评定,进一步树立绿色低炭发展理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加强绿色旅游消费引导。
  二、主要目标
  努力实现旅游饭店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5%,能耗增量控制在5.5万吨标准煤左右,新增绿色旅游饭店28家。
  三、分解目标,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201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所确定的旅游饭店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的目标,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饭店(集团)公司要制订本地区和本公司能耗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节能目标分解实施方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对本地区、本(集团)公司旅游饭店节能目标考核,切实落实节能工作责任,要将节能目标考核与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饭店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重要内容之一。各旅游饭店要根据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饭店(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考核指标,制定本单位本年度节能目标,实施部门节能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扎实推进节能目标的实现。

  表1:2012年本市区县三星及以上旅游饭店能源消耗控制指标

序号

区、县

2011年能耗指标完成情况

2012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能耗增量控制(吨标煤)

消费量合计 (吨标煤)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吨标煤/M2

同比   (%)

1

黄 浦

34341.07

0.066

-4.0

1.65%

 

12599

2

卢 湾

20098.48

0.074

-5.0

3

徐 汇

33714.68

0.060

-5.2

2240

4

长 宁

51491.19

0.054

-3.2

6664

5

静 安

28359.28

0.096

-2.6

 

6

普 陀*

7453.4

0.064

-1.1

 

7

闸 北*

9149.36

0.056

0.2

12725

8

虹 口*

25654.33

0.06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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