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2〕19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2〕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流感、手足口病、水痘和肠道传染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与辖区卫生部门紧密合作,切实落实各项重点防控措施。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晨检、日常消毒和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儿童看护点加强指导检查。做好每日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管和监测工作。
2.做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避免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3.严格落实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疑似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学校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见附件2)并上报我委。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2.学校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2:
学校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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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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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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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况:
截至 年 月 日 时,累计 名学生、 名教职工出现 症状,疑似/确认为 ,相关专业部门已/未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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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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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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