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掀起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全国律协决定于今年5月份在全国党员律师中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市律协结合本市律师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决定于今年5月开展“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带领广大律师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通过在本市开展“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措施,搭建律师服务困难群众的平台,不断增强广大律师为民服务意识,发挥党员律师在弘扬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切实为基层、为社区、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法律咨询。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动员律师事务所通过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搭建咨询平台,安排党员律师值班为基层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设立法律咨询岗,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满足群众面对面的法律咨询需求。借助司法所等现有的工作平台,在社区、街道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安排党员律师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开展律师服务社区行活动。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结对帮扶,安排党员律师深入社区,排查纠纷、宣传法律、为民解忧。深入参与社区法律援助,为解决社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区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安排党员律师积极参与社区矛盾调解,为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物业纠纷的调处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