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更加注重立法的操作性
一方面,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立法决策机制、起草机制、意见征集机制、论证和修改机制、审议机制和表决机制等,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另一方面,从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立足通过立法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突出问题的解决,突出上海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再一方面,以超前意识去设定管理目标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在科学评估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前瞻性。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立法的重点项目包括五部地方性法规、十一部市政府规章。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如下:
(一)制定《上海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地方性法规)
1、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住房保障的规划和计划、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和房源、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价格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保障性住房之间的相互转化、法律责任。
2、进度安排
2015年开展《条例》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
(二)制定《上海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地方性法规)
1、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开发企业资质管理、项目公司条件、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开发企业信息申报和信息披露、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禁止性行为。
2、进度安排
待国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完成后启动起草工作。
(三)制定《上海市房地产转让条例》(地方性法规)
1、主要内容
包括:商品房预售、预售款监管、网上交易、房屋建设工程转让、房地产交换、法律责任。
2、进度安排
2014年开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
(四)修订《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地方性法规)
1、主要内容
包括:房屋出租条件、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任、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保障性住房租赁、公有房屋租赁、法律责任。同时,还需进一步研究促进本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稳定房屋租赁关系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