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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会商和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及时研究会商,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统一发布口径,疏导社会矛盾。对受理事关全局稳定、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依申请公开,要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请示。

  (三)完善检查和通报制度。市政府信息中心每周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运行、内容更新、连线政府回复等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每月结合各单位的自查表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下发《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月通报》;每季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制定《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方案》,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工作中成效显著,年终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对网站存在问题被责令整改的单位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162号)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公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明确分工、职责、目标任务,并确保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要对本部门政府网站中的内容更新落实到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按要求顺利推进。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如有变化,要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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