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上海宝岛元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上海宝岛元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23号)
上海宝岛元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医保联网地址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医保联网地址从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南路28号移址至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178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