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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2〕159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全省汽车产业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汽车产业经济总量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汽车产品技术、质量水平得到较快提升,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得到显著加强。
  为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步伐,充分调动各地做好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各级汽车管理部门服务产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扎实做好全省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2011年各地开展汽车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汽车工业办公室决定表彰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和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全省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推动我省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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