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七)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开展学法不少于4次(学法计划发布后和每次学习结束后,学习情况于2日内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县(处)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法制讲座。
(八)组织落实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制度,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在岗轮训率达100%,及格率达95%。专业法组织培训情况和测试成绩,及时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目标
(九)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十)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执行率达100%。
(十一)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决策内容合法率达100%。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目标
(十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公布、备案审查、清理、有效期、评估、监督检查、异议审查等制度,完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本单位2012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率达100%。
(十四)本单位201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100%。
(十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确保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
(十六)建立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对异议审查办结率达100%。
(十七)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有效期即将终止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起草和重新公布实施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
(十八)依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本单位相关政府信息。
(十九)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依据和具体职责,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公开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结果,公开率达100%(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法制审核制度。
六、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目标
(二十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合格率达100%。
(二十二)作出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定依据、目的正当,无越权行政行为。
(二十三)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标准等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决定。
(二十四)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五)严格按照法定、规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十六)严格执法,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行为。
(二十七)实行文明执法承诺制度,公开承诺内容及违法承诺的责任追究办法,杜绝不文明执法行为。
(二十八)依法文明使用行政执法车辆,并严格监督管理。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理工作机制,公开办理流程、方式和期限,畅通群众对违法执法案件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对于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应及时查处,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处理结果,查处率和报告率达100%。
(三十)完善行政执法目录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开展备案工作,备案率、及时率达到100%。
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