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至少听取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管委会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和措施。会议相关情况,会后3日内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专项研究本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相关情况,会后3日内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五)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列入管委会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创郑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七)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郑政〔2009〕13号)要求加强本管委会法制机构建设,单独设置法制机构(或者确定承担政府法制工作的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至少一半以上具有法律专业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
(八)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政府报告本管委会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九)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告制度。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每年开展学法不少于4次(学法计划发布后和每次学习结束后,学习情况于2日内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县(处)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法制讲座;至少组织2次科级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组织实施情况在2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在岗轮训率达100%。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目标
(十二)制定本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十三)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执行率达100%。
(十四)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决策内容合法率100%。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目标
(十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公布、备案审查、清理、有效期、评估、监督检查、异议审查等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01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率达100%。
(十七)201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100%。
(十八)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1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
(十九)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对异议审查办结率达100%。
(二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有效期即将终止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起草和重新公布实施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
(二十一)依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本管委会的政府信息。
(二十二)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本管委会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和具体职责,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公开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结果,公开率达100%(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率达100%。
六、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目标
(二十四)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合格率达100%。
(二十五)作出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定依据、目的正当,无越权行政行为。
(二十六)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标准等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决定。
(二十七)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