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中小科技〔2012〕300号)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工作是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的拓展和提升,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实施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工程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是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现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推荐认定工作请按《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推荐。苏南、苏中地区每个市可推荐15个、苏北可推荐10个。
请各市于2012年5月18日前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并按申报表附件材料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请不要采用任何塑料封皮或塑料夹装订。同时,请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申报表》》(请从江苏省中小企业网下载)电子版本集中上报,发送至: zjz19781016@sina.com。文件格式须采用Excel格式,文件名采用企业全称。
联系人:朱国宝,电话:025-86635069
周建中,电话:025-83392906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根据《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工程行动计划》,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决定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制定《江苏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工作宗旨
鼓励和引导全省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专精特新产品的开发,提升产品档次和品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和健康平稳发展。
第二条 中小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