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强化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税收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依法治税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信息双向交换制度和机制,努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共同构筑依法诚信纳税环境。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营造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三、不断改善纳税服务
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统筹抓好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等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税源服务能力。以开展“双百企业服务行”活动为载体,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对百户规模优势企业和百户高成长性企业逐一走访,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纳税服务需求,构建企业涉税问题响应机制,开通“双百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纳税辅导,及时解决中小型及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难题,支持中小型及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纳税服务“提效能、创品牌、树形象”实践活动,巩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简化征管环节,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效,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主动遵从税法的意愿和能力。
四、切实加强税源控管
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管理。针对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源控管,不断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与国税、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税务登记户数,排查差异户。组织开展税源巡查,开展对失踪户、非正常户、失效户、突击注销户的清查比对,大力清查漏征漏管户。加强对纳税申报信息的审核,对零申报、低申报以及长亏不倒等纳税异常企业进行重点审核和评估,对涉嫌偷逃税的及时进行税务稽查。加强对营业税起征点临界纳税人的税收管理,一方面严格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严禁为完成税收任务随意调高纳税定额,另一方面对经核实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及时加强税收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台账,建立重点项目税收管理台账,对建筑、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资本交易、股权转让、私房租赁、高收入个人等税源隐蔽、不易控管的应税行为、应税群体开展重点检查,对委托代征、欠缴税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环节开展清理检查。坚持查票与查税相结合,严肃查处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以及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虚列成本、隐瞒收入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