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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地税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也是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交易手段智能化、收入渠道隐蔽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税源管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机制,不断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调节分配、调控经济等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刻理解税源管理的丰富内涵,既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密切跟踪新的经济业态、经济现象、经济特征,深入研究,创新方式,加强征管,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又要高度重视税源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改善纳税服务,支持各类经济主体发展壮大,为保证财政收入奠定坚实的经济税源基础。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若干意见
(省地税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税收政策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国经济增长放缓、外部需求趋弱逐步向我省传导,对省内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各级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把培育和扶植税源放在税源管理的首要位置。要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面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落实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高科技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就业再就业以及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密切关注资源税改革、房产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完善地方税体系等税制改革动向,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切实站位全局,密切关注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产业集聚区发展、大招商、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经济活动,深入挖掘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潜力,促进税源持续增长、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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