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徐建筑业企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建发〔2012〕5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在徐建筑业企业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假冒他人名义投标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根据《
建筑法》、《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现将在徐施工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单项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凡在我市参加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需办理年度《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
2、办理单项备案的施工企业必须是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中已入过库的企业。
3、各类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工程项目中标后,须在15天内按照徐建发〔2011〕166号文件的要求到建筑市场监管处换发或领取2012年度《信用管理手册》。
二、受理时间及程序
要件齐全,即时办理。申办施工企业申请→受理资料→确定是否备案。
三、备案条件
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市须具备二级总承包以上资质。
四、备案申报资料
(一)施工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外省企业须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省内市外企业须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业主邀请函、招标公告,属直接分包的提交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文件;
(三)企业在本市的办公地点证明;
(四)企业进入本市的主要设备清单;
(五)企业资质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