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宿舍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系统实现全覆盖,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1月)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多层次同步全面开展工作。各地及相关单位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促进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一项建设一重点、一项行动一突破”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各部门联动作用,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