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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2012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2012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府发〔2012〕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渝府发﹝2011﹞35号),实现“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目标,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2012年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就推进2012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重点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项目为抓手推进“2+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加快培育和发展“2+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二五”重大战略举措。2011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良好起步,增加值增长39%,达到1250亿元,占GDP比重提升到12.5%。2012年,要乘势而上,以实施百项重点项目为抓手,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40%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6.5%以上。100项重点项目,总投资249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9个,计划投资1126亿元,计划年度完成投资438亿元,预计投产后新增产值1300亿元;新开工项目15个,计划投资530亿元;前期项目16个,预期投资840亿元。百项重点项目包括了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8大产业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60%以上,占全市重点项目产业结构类项目投资70%以上,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和影响力,突出了笔记本电脑、云计算、集成电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年度重点,是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引导扶持力度

  研究发布“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指导目录”,完善充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一是建立笔记本电脑、数据开发处理中心、芯片等重特大项目“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在项目引进和建设中给予专项政策;二是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时,要倾斜支持百项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市财政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2012年新增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百项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对口的国家部委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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