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全省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2011年5月31日)
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提升全省期刊办刊人员素质,促进期刊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关于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
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我局定于200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与新闻出版总署培训中心共同举办全省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将由总署培训中心邀请北京、上海期刊界知名人士进行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凡未参加过总署或我局举办的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的各期刊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社长、总编辑、主编、副社长、副总编辑、副主编及有关高校学报编辑部主任、副主任等,均须参加培训。根据有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凡在2003年(含2003年)以前参加过总署或我局举办的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并取得证书的上述人员,应再次参加岗位培训。参加培训期满,考试合格者,由新闻出版总署培训中心发给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材料费(不含培训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新闻出版总署培训中心和我局共同承担。
三、报名要求:期刊主编岗位培训是落实规范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上述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已超过5年的人员,均要安排报名参加。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对期刊年度核验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在年度核验工作中对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是否具备岗位资格进行重点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期刊出版单位,予以缓验或不通过年度核验。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期刊主编岗位培训报名表》(附后),于4月底前报我局报刊处。联系人:贺宁芳(社科期刊),电话:025-83228053,任学庆(科技期刊),电话:025-83317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