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分地区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总收入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1年5月31日)
各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省统计局《江苏省文化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2008年全省新闻出版统计新增分地区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总收入统计项目,现将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于2009年4月18日前上报。
本报表所指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是指省辖市所属出版业、出版物发行业、版权服务业。其中:出版业是指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其他出版;出版物发行业是指全行业出版物发行业,包括零售和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