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展团第二十一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参展方案的通知


  会务组 负责人:董鑫,电话 83361842,手机 13951793566。负责江苏展团参展人员的住宿、票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参展费用支付方式及分摊原则

  (一)参展费用

  1.展位费:本届书博会江苏展团采取特装展位,每个展位3250元。根据各参展单位认购展位数确定展位费用,由展团统一支付,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

  2.宣传费:书博会组委会向各参展单位收取祝贺广告宣传费每单位600元,由展团统一支付,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各单位单独制作的广告及宣传费用自行结算。

  3.展务费:江苏展团展馆设计、制作、施工,采取外包形式,展务费以政府补贴形式,按规定标准由省新闻出版局支付,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特殊设计制作费用由集团另付。

  4.订单及样书发运费:为保证参展工作有序进行,订单及样书统一由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公司储运部负责发运,包件须注明“第二十一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订货展品”及发运单位名称,其费用按各单位实际发运包件数计费。联系人:许金仁 电话 85588527,手机 13951701913。

  送货地点:南京市仙新路98号(栖霞大道十月广场边)。

  5.参展人员费用:各参展单位人员的住宿、交通、餐饮等各项会务费用自理(会务通知另发)。

  (二)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书博会参展费用采取会前预付、会后结算形式,书展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五、参展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书博会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服从江苏展团统一调度和安排。

  (二)各参展单位须对各自的参展出版物进行自查并严格把关,保证参展的出版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各参展单位在书博会期间,要积极开展图书营销宣传策划活动,并将活动方案报江苏展团。

  (四)各单位领队须对本单位参加书博会的人员加强管理,提醒参展人员注意安全,保管好各自的参展样书及财物,防火防盗。

  六、书博会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1年3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申报展位数,凤凰集团所属出版社统一报集团出版部;大学地方社统一报局印刷发行处;各期刊出版社统一报局新闻报刊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