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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2011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

  3. 品种界定。一种书籍、图片,作为一个品种;属多卷本分册定价的(分别使用书号的),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多卷本统一定价的(使用一个书号的),作为一个品种(每一种卷本册数不超过3册,且为同一作品),修订本选择最新版。

  (二)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1.推荐范围。列入新闻出版总署《2010-2011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且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省内出版单位推荐2008年以来出版的适合农家书屋的优秀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2.推荐数量。每家出版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种(每个品种光盘数量一般控制在5张以内)。

  (三)报刊

  推荐范围为新闻出版总署《2010-2011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中的报刊。省内出版单位推荐适合农家书屋的优秀报刊。

  三、具体要求

  (一)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并拥有出版权,能提供样书(样盘)。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

  (二)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绝不能因为政府采购而在内容、编校、装帧、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要与推荐时提供的样书(样盘)一致。

  (三)在推荐出版物的时候,必须按照要求准确、翔实地提供相关数据,逐项填报各类汇总表,对有缺项漏填的品种不予评审。

  (四)根据我省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的要求和各出版单位推荐重点出版物的情况,江苏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2011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

  (五)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2011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必须向采购方保质并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所有被采购的出版物封面右上角上必须印有“江苏省农家书屋工程赠阅2011”标识(样式附后)。对出版单位在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的违约行为,一经核实,将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全省通报,取消其下一年度的推荐重点出版物资格。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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