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各香港我办报刊驻江苏办事处,各报刊社驻苏记者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报刊社驻苏记者站的管理,规范记者站的工作秩序,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报刊社驻苏记者站2010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凡经批准在我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有《报社记者站登记证》的所有报刊社驻苏记者站、经审批的各新闻单位驻苏分支机构均须参加记者站年度核验。
二、核验时间:2011年1月24日-2011年2月28日。
三、核验办法:
各记者站须认真、如实准备如下年度核验材料:
1.《记者站年度核验登记表》。
2.《报刊社驻苏记者站报道目录表》及其样报样刊。
3.《2010年度记者站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记者站本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受表彰及受处罚情况;对照《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自查本记者站是否有经营任务、是否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是否私自设立网站、人员是否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签有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等)。
4.记者站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四、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将通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方式请登录我局网站下载《报刊管理系统记者站网上报送流程及操作说明》,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经我局网络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打印程序以A4纸张打印并报送书面材料,以其他形式打印的书面材料我局将不予受理。以上各材料经所属报刊社分别签署意见后,各单位持《报社记者站登记证》报送我局核验,香港我办报刊驻江苏办事处直接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我局核验。报刊社驻各省辖市的记者站,还须经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通过核验、缓验或注销登记)后报我局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