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提高财务动态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控。
各企业应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2]9号)的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快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基础工作,在确保快报及时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快报监测范围全覆盖。二是要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变化,加强综合分析,提高运行质量。要密切关注资金、债务、成本费用、应收帐款、存货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实现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及时掌控。三是要将重大事项管控贯穿于预算、决算、快报等财务监管全过程,真正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跟踪。
3、深化完善企业财务评价体系,推动分析评价在促进企业价值提升中的支撑作用。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分析评价体系,深化财务分析评价的内容,加强分析成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财务在战略决策、经营管理、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一是加强行业对标,改进管理。横向与央企、行业排头比,纵向与历史成绩比,既比经济数据等硬指标,也要比数据背后的理念、方法等软实力。二是及时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及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企业运营中的重点情况和问题,如资金、土地、成本费用等进行专题分析。三是改进分析方法与手段,积极运用探索EVA、绩效评价、杜邦分析等方法在财务分析评价中的运用,工作方式上探索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子企业的财务评价书工作。
4、发挥决算审计和改制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提升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发挥审计监管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对年度决算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评价,选优汰劣;进一步落实子公司年度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定期轮换制度。二是结合企业整体上市、重组等工作,做好改制审计相关的审核工作,并对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提高企业改制工作效率,降低改制成本。三是充分运用清产核资的手段,对发现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状况异常变动、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情形开展检查。
四、聚焦财务监管工作重点内容
各企业财务监管的各项工作中,梳理和明确财务管理的内涵,通过关键环节和重要项目的监管,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关注主业情况。一是要了解和掌握主业经营、调整变化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二是加强对主业发展情况的分析和评价,评估主业发展的效果,对主业发展提出建议。三是要积极推进内部资源整合,集中有限资源加快主业发展,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