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考核结果纳入作风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内容。加大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探索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形成督查合力,督查结果作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保证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逐步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11.加大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保持查控违建的高压态势,控制总量,减少增量。健全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城管、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违法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大违法建设的源头管理,深入发动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的力量,把违法建设管理的工作重心从被动式的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单位集体违章的查处力度。
12.做好马路摊点的疏导管理。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大疏导点的建设力度,有效解决辖区内无证摊点管理难题。要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大对自行车修理、放心早餐、季节性瓜果等便民疏导点的设置,加强规范管理,方便市民群众。加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和市民生活的无证摊点,保障市民正常生活。
13.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渣土车整治。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市区渣土车运输监管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区渣土车运输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渣土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14.持续开展“黑车”和“三小车”整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黑车”经营团伙,确保重点地区不再出现“黑车”经营活动;打击“三小车”非法营运、违法通行的城市顽疾,巩固来之不易的“三小车”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15.加强居住小区的物业监管。完善居住小区物业监管体制,研究制定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联动实施方案,强化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能,切实加大居住小区环境的监管力度。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将居住小区管理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和协调管理,重点解决居住小区内车库出租住人(开店)、违法建设、小区停车、饲养宠物和家禽家畜等突出问题。加快老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步伐,清理整治脏乱环境、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落实和规范长效管理,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16.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裕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指导、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加强现有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健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等项目建设。科学选择垃圾分类模式,编制垃圾分类实施规划,稳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