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全省百队农民赛门球活动的通知
(浙体总〔2011〕58号)
各市体育总会、门球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门球运动的普及和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农村门球大联动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百队农民赛门球活动。现将有关活动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 浙江省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体育总会 杭州市门球协会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时间为两个月(6月、7月),每个队参加活动时间为两天(不包括报到和返程时间),一天比赛,一天游览。比赛地点:杭州门球馆。
三、进行5人制比赛。
四、参加单位:由浙江省门球运动协会所属11个市门球协会组织参赛,参赛队数不限。
五、参赛办法:
⒈参赛队必须以行政村为参赛单位。
⒉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6-8名。
⒊参赛人员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组委会指定宾馆食宿。
六、运动员资格:
⒈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5岁。
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参赛。
七、比赛办法:
⒈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最新《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⒉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分几个小组;采用小组循环赛,决出小组所有名次。
⒊参赛运动员有条件的要求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
⒋比赛在15米×20米人工草坪赛场进行。
⒌各参赛队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协统一的标志参赛。限教练员1人临场指挥,否则将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⒍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须为平面。
八、裁判和仲裁: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省门协指派3名。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