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办群〔2011〕27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开展,提高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上旬在绍兴县举办2011年全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日至4日(2日下午报到,4日上午离会);
地点:绍兴县(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人员各1名;
(二)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各3人;
(三)创建2011年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
(一)讲解有关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内容;
(二)介绍国内外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组织建设情况;
(三)经验交流、讨论;
(四)参观绍兴县兰亭国家森林公园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四、经费:
与会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资料费200元,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五、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市体育局将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汇总后,以市为单位,于2011年5月24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和绍兴市体育局群体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本。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0571-85061759;绍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詹少杰,电话/传真:0575-85082711。邮箱:20923300@qq.com。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2日下午17:00前到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绍大线上兰亭风景区对面)报到,联系人:雷小姐,电话:15157505645。
(三)请各市在报名表中注明参加人员的衣服尺码。与会人员自带运动服和运动鞋。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全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