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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办函〔2012〕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委农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名镇名村
示范村建设的工作安排

  我省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确保完成省人民政府关于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全省农村宜居建设的任务,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的要求,全省“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110个名镇、1900个名村,30%的建制行政村完成示范村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对2011年开始建设的3个示范县、42个名镇、362个名村、765个示范村,各地务必按照“一年初见成效”的要求大力组织实施,将任务分解到镇、到村,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省将在今年第二季度分片召开现场会,专题督查各地建设进展情况,统一组织考核“一年初见成效”结果。2013年上半年,省将进行验收,并对“两年实现目标”的名镇名村示范村授牌。

  各地要在总结建设经验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新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由各地级以上市汇总创建点名录及县(市、区)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委农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名镇名村示范村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宜居优先”原则,村庄设计尤其是民居设计,既要传承岭南传统的广府、客家、潮汕文化,又要与时俱进,融入现代文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各市要成立规划设计专家组,指导名镇名村示范村的规划设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采用激励奖补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建造具有岭南新民居风格的农村住宅,逐步改变农民住宅无特色、无风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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