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
--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和结算平台,建立异地协管机制。按照“享受参保地待遇、委托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
(九)社会安全。
--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统筹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建立质量追溯制度;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安全准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为重点,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工程,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坚持群防群治,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加强和规范镇街、村居两级治保组织建设。加强治安复杂场所管控,认真落实许可备案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完善网络问政和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渠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社会管理。
--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形成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逐步形成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建设新型城市社区。厘清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整合政府各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等的指导监督力度,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模式。至2014年,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住宅小区基本建立业主委员会。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以人口、法人、信用、房屋管理、地理信息为重点的公用基础数据库,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各地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认、信息共享。
五、促进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实现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一是提高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二是制度对接,逐步消除不同群体之间在政治、经济、生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促进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异地流转问题;三是平等待遇,促进外来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与当地城镇居民的全面融合,逐步给予异地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和民主权利等。
(一)提高标准。
--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拓宽筹资渠道,科学合理调整扶贫补助标准。
--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制度,逐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标准。
--确立抚恤、优待人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以及贫困家庭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统一的最低优待供养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地区间优待、供养补助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