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落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
--建立育龄人口技术优质服务资源共享体系,实现同一对象在不同地区同等享有人口计生优质免费的技术服务。
--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资源,至2012年95%以上的县级服务站、90%以上的镇服务所完成标准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区域医药卫生服务信息网络。
--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行统一使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
(三)公共文化体育。
--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加强各类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游泳池、全面健身广场,以及广播电视台(站)、互联网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点和卫星接收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加强文化体育要素市场建设,促进产权、资本、人才、信息的流动。
--推进县(市、区)国民体制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国民体制测试工作。加强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四)公共交通。
--整合区域内城市公交智能卡系统和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交一卡通运作总平台。
--进一步统筹规范城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规划建设,至2014年实现城区500米范围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80%的目标。
(五)生活保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单位缴费比例基本统一,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
--完善全省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跨地区无障碍转移、接续。
--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至2014年持卡率达75%以上。
(六)住房保障。
--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率先将廉租住房、直管公房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通过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
--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保障系统全市联网。
--各地互认住房货币分配资格,人员跨区域流动时实现不同地区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科学合理衔接。
(七)就业保障。
--推行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待遇互认,以就业困难人员为突破口,率先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凭证在区域内享受各种待遇。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对有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全覆盖。
--制订区域内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待遇流转办法,以就业困难人员为突破口,率先实现各种就业困难扶持政策和待遇顺利流转。
(八)医疗保障。
--巩固完善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以地级以上市为统筹单位,统一政策,合理确定缴费及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由市统一编制基金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支出的激励约束和责任分担机制,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统一规划建设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管理市级集中;统一经办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人在统筹区内就医、购药实现即时结算。
--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