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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体群〔2011〕201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09〕102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修订下发<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办法>的通知》(浙体群〔2009〕63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体群〔2007〕289号)以及《2011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2011年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决定在全省开展2011年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5月份,申报单位进行自评。
  (二)6月份,各市、县(市)体育部门检查,并进行初评。
  (三)7月份,经市、县(市)初评合格的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创建单位向省体育局报送申报表,7月31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评定。
  (四)经市初评合格的村级体育俱乐部于7月31日前报申报单位名单,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省体育局。
  二、申报材料
  (一)体育强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体育局。
  (二)体育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材料上报省、市体育局各一份。
  (三)各项申报材料的填写内容、报送办法仍按照2010年的规定执行。
  三、预报名额
  (一)体育强县(市、区)
  杭州市:1个;嘉兴市:1个;绍兴市:2个;丽水市1个。
  (二)体育强镇(乡)
  杭州市:10个;宁波市:9个;温州市:10个;湖州市:7个;嘉兴市:2个;绍兴市:15个;金华市:16个;衢州市:5个;舟山市:1个;台州市:10个;丽水市: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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