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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琼教备〔2012〕1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目前我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以下简称“薄改装备项目”)工作已完成,为了做好该项目的省级检查验收工作,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教备〔2012〕14号)安排,省教育厅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专家对该项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抓机遇、抓结合、抓建设、抓落实、抓水平、抓成效”的原则实施“薄改装备项目”,组织对 2010年“薄改装备项目”建设质量进行一次全省性的项目检查验收,旨在让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取得良好效益。

  二、组织机构

  此次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由“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分2个验收小组同时进行,验收小组由厅有关领导及财政、监察、项目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验收范围和时间

  (一)验收范围:全省各市县全部“薄改装备项目”的108所项目学校。

  (二)验收时间: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8日。

  四、验收要求和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实地验收、对教师和学生访谈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验收要求

  1、各市县及项目学校要切实做好验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省级项目验收组到达之前,按琼教备〔2012〕14号文件的要求,完成各自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2、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各市县需要向省级检查验收组提供的材料:

  (1)各市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学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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