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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终端计算机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终端计算机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22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是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核心平台。为更好的使用和管理业务专网,保障业务专网的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终端计算机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终端计算机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管理办法

  2.终端计算机备案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终端计算机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管理办法

  1、各单位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终端计算机应统一备案,记录所有接入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如有变动,及时报送信息中心。备案表见附件2。
  2、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终端计算机不得擅自接入互联网。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3、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终端计算机由信息中心统一安装网络版防病毒软件,不得擅自删除或屏蔽其功能。重装系统后需要重新安装的可联系信息中心。
  4、各单位应安排专人管理和维护终端计算机,以及办公室内部的内网线路,保证设备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信息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和楼层机房的网络设备维护。
  5、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终端计算机应安装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以保证操作系统各组件的完整和有效,避免应用程序无法使用的情况。

  附件2
  终端计算机备案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终端IP地址

终端MAC地址

终端所在楼层和房间号

终端使用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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