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组织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交运、规划、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交运局牵头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核。次年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上年年初制定的目标和年终实际完成情况,上报各项考核指标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进行整体考核评分和排名,考核结果纳入市级目标考核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当年全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优秀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在次年度市级城乡公共客运发展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重点支持。对当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违反纪律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指标解释
1.资金投入分值:资金投入分值评价的是本级政府对公共交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2.设施建设分值:设施建设是保障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分值体现各地区公共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情况,分别对路、站、场、车等公共客运设施进行考核。
3.运营管理分值:运营管理分值反映各地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经济公共客运服务的状况。
4.政府公共交通投资占政府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指在当年政府一般预算支出中,公共交通支出所占的比重。
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人):指每一居民平均占有的道路面积,是衡量道路建设总体水平的指标。计算公式: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市区所有宽3.5米以上道路面积/市区人口(包括农业人口)。
6.二级及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比例(%):指在全部公路里程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里程总和所占的比重。
7.乡道及以上道路铺装率(%):指有铺装的道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比重。铺装道路里程指除土路外,路面经过铺装的宽度在3.5米以上的道路。
8.万人拥有公交车数(标台/万人):指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反映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
9.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平方米/万人):计算公式为: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当地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面积/总人口。
10.市区300米半径公交站点平均覆盖率:该指标指以公交站点为圆心,以合理的步行距离(一般为300米)为半径计算的公交站点服务面积之和占区域面积的百分比,反映公共客运站点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