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善农村公共客运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
1.坚持片区经营和集约经营相结合,统一服务标准。根据行政区域和线路走向,把经营区域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由有限的客运企业经营;对城乡公共客运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服务规范。
2.倡导公司化、公交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城乡客运经营主体整合,实施规范的公司化改造,按照“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方式公交化、经营行为规范化。
附件
昆明市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
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市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我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结合昆明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按照“高位监督、监管分离、逐级考核、分层评价”的原则,从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三个方面分别选定评价指标,对昆明市各县(市)区开展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一、考核对象
1.范围:全市十四个县(市)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
2.分类:分两大类型实施差别评价。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非主城九县(市)区及两个开发(度假)园区,包括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两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二、考核内容
根据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容,结合昆明市实际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对昆明市各县(市)区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资金投入:从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政府资金投入方面进行考核。
2.设施建设:从公路建设、道路配套设施建设、公交车辆投入、公交停车场面积、公交站点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运营管理:从运营线路、出行时耗、换乘便捷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分考核目标、指标两级。考核目标分为资金投入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运营管理目标三大类。
考核指标按主城区和非主城区分别设定。主城区各区考核指标如附表1所示,非主城区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如附表2所示。
四、分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