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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12]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 2012年4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有关规定,以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宗旨,以提高政务服务满意率为抓手,补充完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切实解决当前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中公开信息不够完整、申报材料过于繁杂、受理条件标准缺失、资料来源途径缺少以及办理进程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健全审批程序更优、信息公开更全、服务举措更实、管理标准更高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为优化南京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工作范围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市级其他事项以及区县相应事项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各单位对承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含子事项)进行逐条梳理,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补充公开信息

  针对目前我市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不完整、信息维护不及时等现状,建立信息实时维护责任机制,以服务对象易于查询、便于操作为标准,确定专门人员补充完整应公开的全部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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