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报送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情况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29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关于报送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在监督过程中,对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项目管理人员不在位,或在位不认真履行职责,项目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的项目,必须严格依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动态扣分,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扣分。
二、自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市、区安监站每周要填报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重点是检查工地的数量,对相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责任人的动态扣分等情况,并在每周一将上周的检查统计表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质安科。
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质安科对市、区安监站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在每季度末将汇总情况用书面形式通报给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同时将其作为对各单位工作业绩考评的依据。
四、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动态扣分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扣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第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