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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和《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6-2020)》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旅游局协商,决定成立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努尔兰· 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史大刚(自治区副主席)

  吴文学 (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

  成 员:李冀东(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伊那木·乃斯尔丁(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张新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州长)

  刘剑(阿勒泰地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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