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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安委办〔2012〕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2〕19号)的通知要求,现就2012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把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7号)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压力增大,旅游安全压力增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散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严厉查处农用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二是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整治和监控情况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今年2月份省政府通报的我市未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监控情况,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和资金,限期完成整治。检查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死角。三是要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增加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载、货车非法载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大对各运输企业及客运、货运站场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和各有关站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站场和非法营运行为。五是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以及农村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用拖拉机非法载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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