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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开展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的公告


  汕头海关(印鉴)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申请书

  海关编号: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姓名、地址)

2.海关注册代码(没有注册的填“无”):  

3.联系人

联系电话

4.进出口商及其代理人(姓名、地址)

5.申请适用: 优 惠□(请注明优惠贸易协定名称                )

      非优惠□  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

6.商品名称(中外文)

7.商品的税则号列(8位HS编码)

8. 拟进口的商品价格与数量/重量:

9. 商品详细描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功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加工工序、具体制造过程、生产企业、加工地点等):

10.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

11.认为适用的原产地确定标准

材料

HS编码

原产地

价格

其他(规格、型号等)

12.申请人认定的原产国:

13.其他补充说明:

14.进口计划(拟进口日期、口岸等):

15.随附资料清单:

16.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范围及理由:

17.以前是否曾经申请过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原产地预确定  是□ 否□

如果是,请提供详情。

18. 是否知道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经过原产地预确定

是□ 否□

如果是,请提供详情。

申请人声明:

兹申明,以上情况资料真实无讹。

申请人签名(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提交人:

海关受理意见:

受理□  不受理□

海关不予受理的理由:

作出受理意见的海关(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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