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市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全市部分加油站93号汽油疑似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此情况引起社会舆论普遍关注。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翟 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晖(市政府市长助理)

  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 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田儒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凌(市商务局副局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晖(市物价局副局长)

  闫政华(市群工中心副调研员)

  熊国华(市维稳办副主任)

  杨 继(市金融办主任)

  王 芹(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罗 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姚建军(中石油贵阳公司党总支书记)

  贾小平(中石化贵阳公司经理)

  董亚伟(云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