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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2]62号)


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执函〔2012〕2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督促所属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开展打假专项检查。
  二、4月25日前,各在建工程的监理企业应将《广东省建筑工地“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自查自纠情况报表》(附表一)报送所属区县住建局或市安监总站。4月27日前,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应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书面(含电子文档)和《广东省建筑工地“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表二)报送我局质安科。
  三、5月16日前,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将《广东省建筑工地“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抽查情况汇总表》(附表三)报送我局质安科。
  四、6月6日前,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认真总结本辖区开展“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情况,总结材料应包括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受检工程项目数量、存在问题较多企业及项目一览表、对严重问题查处情况以及下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建议等,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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