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4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驻筑各部队: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组织好清明节期间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对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爱家乡的热情,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国防建设,全力实现“一先二超一提升”的总体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组织好2012年全市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清明节前后,各区、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祭扫活动。各地党政军主要领导要按照《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办法(试行)》 (国拥〔2010〕3号)的要求,主动参加当地举办的祭扫活动。各级、各部门、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精心组织祭扫烈士陵墓、参观烈士纪念馆、走访慰问烈士家属、为困难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把缅怀革命先烈,发扬革命传统,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激发爱国热情作为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投身于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伟大实践,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发图强,再立新功。
二、清明节祭扫活动安排
(一)贵阳各界纪念革命先烈大会
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10点,在黔灵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贵阳各界纪念革命先烈大会”。届时,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和市领导、有关驻筑部队领导参加。请参加纪念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按分配人数(见附件)组织人员,于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9:30以前签到入场。大会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负责(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5832740,13985125373)。
(二)其余革命烈士墓的祭扫活动安排
高田宜烈士墓的祭扫由市红十字会组织;林青烈士塑像前的纪念活动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林青、卢焘就义处和百花山烈士墓的祭扫由云岩区人民政府组织,凤山、汤巴关、无名山、望城坡和毛克诚等烈士墓的祭扫由南明区人民政府组织;双拥广场的祭扫、杜蓉、卢焘烈士墓、百花湖烈士墓的祭扫由金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云烈士陵园的祭扫由白云区人民政府组织;张露萍等七烈士墓的祭扫由息烽县人民政府组织;其他烈士陵园和分散安葬烈士墓的祭扫由所在区(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