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3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加快项目进程,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新的历史性跨越,结合贵阳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中审批的对象和范围
集中审批的对象: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
集中审批的范围:重大投资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各项审批手续,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环评审查,征占用林地审批,占用绿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设计审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等各个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
第三条 成立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