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疫情监测。及时、准确对麻风病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加强以区(市、县)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耐药菌株、难治病例、流动人口发病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加强疫情治疗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健全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7. 健康教育。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国家实施麻风病免费治疗;麻风病十大可疑线索;麻风病早治疗可减少畸残发生并有效减少传染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发现病人,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
8. 开展麻风病预防治疗性服药。在新患者发现率1/10万以上的麻风病高流行区域,对多菌型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治疗性服药。
9. 治疗管理。
(1)治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新病人在确诊后给予免费治疗。
(2)随访: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为所有新、复发病人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每年进行2次随访和检查。并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对治愈病例判愈。
10. 畸残预防与康复。
(1)监测治疗现症病人:对现症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定期监测并对畸残者进行自我护理方法培训和指导。
(2)发放自我防护用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发放自我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及时补充消耗用品。
(3)手术矫治: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畸残者,及时实施手术矫治,术后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服务,最大限度恢复其生理功能。
(4)畸残预防康复一体化建设:为提高麻风残疾受累者康复效果,开展残疾康复一体化试点工作,运用县、乡、村三级卫生资源,为辖区内麻风残疾受累者提供相应的畸残护理培训、督导和转诊服务,帮助其养成自我护理生活习惯。
11. 规范管理麻风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理顺麻风村管理体系,保证麻风村正常运转经费。切实解决好住村病人治疗、康复和生活问题,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保尽保。新建的修文麻风村按时完成建设和投入正常使用,同时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病人生活条件,提高康复效果。
(二)时间安排
1. 2011年下半年召开项目启动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 2011年11月-2012年3月,以普查发现病人为重点。在一类县开展麻风病普查活动,在全市所有区(市、县)开展麻风病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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