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结合贵阳市麻风病流行现况与防治特点,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底,全市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即以县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小于1/10万。
三、流行区分类
一类县:花溪区、清镇市。
二类县: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
四、防治指标
(一)管理指标
1. 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列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2. 市、区(市、县)麻风病防治工作配套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3. 建成修文麻风村并投入使用。
4. 所有存活麻风病受累者纳入社会生活保障管理体系。
(二)工作指标
1. 从2012年起,新发现麻风病人2级残疾比控制在20%以内。
2. 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3. 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4. 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5.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6. 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治疗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麻风病普查。在坚持开展线索调查、家属调查、皮肤科门诊、自报、互报等日常发现病人工作的基础上,项目初期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麻风病普查工作,最大限度发现病人,尽量减少可能的传染。
(二)充分依托和利用新建成的麻风村规范治疗病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改善生活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尽量收容辖区内麻风病人和社会散在的孤老残麻风受累者,提高其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医疗,并为残疾麻风受累者提供残疾康复服务。同时将麻风村建成本辖区处理现症麻风病人严重不良反应的转诊中心。
对所有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按照不同的分型及时给予相应的联合化疗方案。同时,按要求做好病人在治疗前、治疗期间的监测,按有关标准对病例进行分类,定期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