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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

  三、培训组织形式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创造培训条件,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农机农艺结合,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企业参与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吸引更多的农民机手参加培训学习。

  (一)针对农机化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方面的情况,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工作交流会、学习参观典型经验等形式,组织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二)针对新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通过举办专题农机技术培训班、咨询会和现场展示、演示会等形式,多形式地开展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三)针对农机化主推技术、机械化生产主要环节,以及农民对作业技能的需求,应采取培训项目驱动、政(事)企联办等形式,开展多门类的农机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手、农机维修人员等农机实用技术培训,满足农机化生产服务的需要。

  (四)针对“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农机化安全生产和年检工作,大力开展农机人员的农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营造农机化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完善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机制,拓展培训方式,规范培训管理,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清晰、培训主题突出、措施落实到位、培训成效显著。

  (一)农机化培训要与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相结合。对新购机农民实行先培训,后使用,确保新机手安全操作使用农机具。

  (二)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在实施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过程中,要以点带面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扩大培训对象,普及新农机新技术。

  (三)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监理工作相结合。利用农机年检、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对农机手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农机化培训要与实施农民培训项目相结合。要积极争取培训项目,要充分利用本市“郊区农民培训”项目和农业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着重开展农机使用操作和维修等实用技术培训。

  (五)农机化培训要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要加强对农机修理和插秧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鉴定,推进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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