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
(沪农机[2012]4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市农机事业单位: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1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三支队伍”的政策执行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作业服务能力。现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2年本市农机化教育培训的任务是:全市计划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5万人次。其中:农机化管理(执法)人员1500人次、农机化技术人员2500人次和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1.1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0.3万人次)。2012年本市农机化教育培训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继续开展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三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范、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监管、农机化信息统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重点组织开展乡镇农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此项培训由各级农机管理和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实施。
(二)深入开展农机化科技人员培训。以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监理、教育培训人员以及合作社技术骨干等为主要对象,加强新农机新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深翻技术、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麦子机械化播种技术、农机检验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教学教练员岗位培训等方面。区县以上人员侧重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方面的培训,区县以下侧重于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能力方面的培训。此项培训由各级农机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大力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从事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服务人员,重点是新购买农机具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播种机、烘干机、植保机等农机的驾驶操作及其维修保养人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对农机手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及事故分析等方面教育培训。此项培训由各级农机推广、监理、培训机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企业联合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