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
市、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扬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宣传职业教育新政策,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引导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我局统一制作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宣传片和宣传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把我局统一制作的宣传片和宣传册发到每所初级中学,落实各初级中学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各初级中学结合中考志愿辅导课和家长会,集中播放市教育局制作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宣传片,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宣传册发到每位毕业生手中,帮助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全面、正确了解中等职业教育。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在今年4月25日前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宣传资料发放联系人和电话报我局(职成处)。
四、加强招生工作与学籍工作的统筹管理
各中职学校必须在省、市中招服务平台直接进行所有新生的招生录取,并保证招生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今年9月10日、10月20日从中招录取系统分两批导出招生数据,作为广州市中职学校学生学籍数据的审核依据,减少重复录入和审核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要进一步规范中职教育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各种不正当争夺生源和侵害学生自主权益的行为,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中介费、劳务费,严禁初中学校和班主任与招生学校、招生中介进行违规“合作”招生,严禁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为维护初级中学的教学秩序,未经属地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到初级中学开展招生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市、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在今年4月25日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市教育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工作的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