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餐饮消费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教转〔2012〕122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和托幼机构:
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餐饮消费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食药监办〔2012〕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学校和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部署实施。
二、加强检查指导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把学校和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格餐具违法行为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督促及时整改,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餐饮服务环节各类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以及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意识。各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